按照有关规章规定,离婚后的夫妻可以分户,即把原来的户口本分成两个离异后的夫妻各自新办一本户口本,或一方迁出另办一本户口本。只要女方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即可。派出所就会为女方办理分户手续,颁发一本新的以女方为户主的《户口本》,原《户口本》如果作废,则同时为男方办理一本新的《户口本》,如果不作废就在原《户口本》上女方一页上加盖“已迁出”字样即可。这是说女方户籍仍在原地也就是老户口本上登记地的情况,如果女方回娘家或去了其他地方,则可到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落户,申请落户必须持有离婚证明(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证)、离婚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本人身份证等,如果符合当地落户条件即可落户,由落户登记的派出所发给《户口本》
一、离婚后女方户口怎么迁出
离婚后女方户口的迁出流程为:1、由本人或亲属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2、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迁入;3、持身份证、户口本和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4、持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完成。公民迁往边防地区的,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二、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出怎么办
离婚后,户口完全可以留在原地的,没有规定需要迁走,如果想让女方迁走,可以向当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出。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另外,要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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