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我大学毕业后找工作已经一年多了。我参加过四五家企业的招聘面试。招聘登记表中需要填写的一些项目或考官提出的问题很容易回答或填写,而另一些则令人尴尬,甚至涉及隐私问题。如果你不填写或回答,你会担心你的态度不好,导致工作失败。请问,在面试中应该向雇主解释哪些个人信息?如果你说谎,雇主能否终止劳动合同?律师分析:
法律只对求职者参加面试或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向雇主披露哪些个人信息做出了一般性规定,即,《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解释”。也就是说,在面试或签订劳动合同时,求职者有义务告知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信息,雇主有权知道“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因职业性质和工作不同而不一致,但主要是指与员工资质相匹配的信息。在实践中,求职者应如实说明的个人信息,即雇主知情权的范围,一般包括:求职者的年龄、家庭住址和主要家庭成员;身体状况,主要包括是否患有不适合就业的疾病、传染病等;教育程度、专业资格和工作技能;工作经历、是否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等与招聘职位无直接关系的个人信息,如婚姻状况、生活经历、财产状况、爱好、是否为单亲家庭、与劳动能力无关的生理缺陷等。,它应该属于隐私保护的范围。求职者无义务披露,雇主不得强迫,否则可能构成对工人的就业歧视
劳动者应在雇主知情权范围内如实告知雇主。如果不如实披露,可能构成重大误解甚至欺诈。一旦构成欺诈,工人必须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39条和第86条的规定,具体法律后果包括: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无效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并非所有隐瞒真相的行为都构成欺诈。只有在与劳动合同有关的主要关键信息,如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知识、技能和工作经验上做出虚假陈述的人才构成欺诈。与劳动合同无直接关系的生理缺陷、婚姻状况和家庭成员不应被视为欺诈,因为这些信息不是工作的实质要素,不会影响工人的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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