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结婚登记申请对象深圳市居民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是深圳市户籍居民,另一方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
深圳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一)深圳市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香港居民
1、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
2、香港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声明有效期6个月)。
(三)男女双方当事人
1、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2、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彩色、黑白均可)。
深圳结婚登记流程初审(当事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受理(当事人填写声明书)审查(登记员填写审查表)—登记(交纳工本费9元、发证)。
深圳结婚登记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的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香港居民如何申请内地居住证?
1、具备条件。在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条件之一均可申请。
2、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
(二)近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三)居住满半年的证明材料: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连续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证明材料等。
3、一般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可领证。
4、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有效期是五年。居住证有效期满可以换领新证。
5、居住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领。补领新证时,应当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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