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的限制性规定有:
1、普通合伙人向外转让,需要各合伙人一致同意;
2、有限合伙人向外转让,提前30日通知,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3、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一、有限合伙退伙需要所有人签字吗
有限合伙退伙有协议退伙和当然退伙两种,是不需要所有人签字的。
《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八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二、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具体责任是什么
根据合伙企业的形式不同,债务承担责任如下:
1、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特殊合伙企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三、有限合伙人退伙方式有哪些
一、自愿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了退伙事由的出现;
(二)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死亡、个人无能力承担债务等);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协议约定的义务。
如果违反《合伙企业法》第45、46条的规定退伙,需要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二、法定退伙
(一)除名退伙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二)当然退伙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9条规定,当然退伙的客观情况有: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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