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兄弟怎么继承农村房子
宅基地兄弟继承事宜不适用传统遗产规则,因其属于特殊的财产权益。
在民法中的物权理论中,宅基地使用权被归入用益物权类别。
然而,这一类别的物权具备财产特性,应当允许转让和继承。
然而,宅基地使用权却独具特色,被视为“特殊财产”,原因如下:首先,它的取得往往不是基于金钱交换;其次,其使用权与个人身份紧密相连且不能自由转让;最后,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目的在于提供住房保障,具有社会福利性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继承权超过20年房子未更名怎么办呢
在继承领域,无时效规定,即使超过二十年亦可进行继承;若存在遗嘱或遗赠,应依照此等方式分割财产,但需排除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道德规范的情形。
倘若未立遗嘱或遗赠,继承自始发生后,将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参与。
如无第一顺位继承人,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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