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时股东大会流程有哪些
(一)会议筹备:
1、确定召开股东大会;
2、会务组织;
3、会议提案、内容和确定会议议程;
4、准备会议资料。
(二)会议通知: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
(三)会前检视:
1、修正会议议题;
2、印发会议资料;
3、签到和清点参会人数;
4、落实委托授权签字;
5、关注签字事项的准备。
(四)审议及决议:
1、律师见证;
2、审议及表决;
3、会议记录及签字;
4、会议决议及签字。
(五)会后:
1、出具法律意见书;
2、补正资料;
3、发文;
4、准备及披露;
5、归档。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但股东应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如果委托人为法人,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
二、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条件是什么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临时会议通常是由于发生了涉及公司及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无法等到股东大会年会召开而临时召集的股东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总人数不足法律所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近几年我国的私营企业越来越多,虽说企业成立的资本是来源于股东本身,但也是需要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同时也需按照规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以及临时股东大会来报告公司的运营情况,相关流程也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来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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