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夫妻债务怎样分割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夫妻债务分割原则如下:
(1)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偿还;
(2)夫妻离婚后,各自的债务由个人财产承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什么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
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的情形如下: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离婚后夫妻债务如何执行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全文62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