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后可以要求赔偿可得利益,但是只有因合同一方违约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现实存在的可得利益才会赔偿,并且需要受害人举证,否则被害人提出可得利益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侵犯名誉权赔偿的内容是怎样的
1、财产损害赔偿。名誉权本身不是财产,不具有可以交换的经济利益,但由于此种权利直接关系到公民和法人财产权的取得和丧失,因此侵害名誉权也会影响公民和法人的财产权益,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另外,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
2、精神损害赔偿。侵害名誉权造成的精神损害应包括受害人的名誉利益毁损和受害人因此遭受的精神痛苦两部分。
二、卖房时发现二手房有部分违建应该怎么办
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如果买卖双方中的一方违约,并且守约方也同意解除合同,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的,法律是支持的。如果一方违约,但是另一方拒绝违约方的赔偿,严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守约方的要求也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如果确实不能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应当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三、退房后能要求赔偿损失吗
因开发商违约退房后能要求赔偿损失。符合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条件时,购房者可以选择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对于因开发商违约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开发商应当赔偿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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