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多年的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能索回抚养费吗
抚养多年的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不一定能索回抚养费。如果子女是妻子或丈夫与第三者所生,另一方在受到欺骗的情况下,抚养了非自己亲生的子女。该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另一方在法律上没有抚养的义务,故得知真相后可以要求返还抚养费。但在抚养人知道的情形下,已经形成事实抚养关系,指已经把此种情况下的子女视为自己亲生而抚养的,即使是为别人抚养孩子,通常事后也不能请求抚养费的返还。
二、要抚养费诉讼时效是否有限制
讨要抚养费没有诉讼时效限制。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三、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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