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机构: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处
办理所需证件:(一)项目批复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详图;
(二)拟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以上第(一)、(二)项要件需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办理流程: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要件齐全的,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当场受理备案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要件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查:
各县(市)区房管部门受理后,需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一)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二)拟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是否具备物业管理资质。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出具《济南市协议选聘物业管理企业通知书(附件2),作为开发建设单位办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的要件。
收费标准:不收取费用
办理地点:济南市房产大厦708室
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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