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点在现行法律和《民法典》中有不同规定。现行法律中想要推翻公证遗嘱的只能通过立遗嘱人重新立一份更新的遗嘱然后进行公证的方式来推翻。
而在《民法典》施行后,立遗嘱人只需要重新立一份更新的遗嘱即可推翻原有的公证遗嘱。
一、遗嘱无效的几种情形
遗嘱无效的情形如下: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未满十八周岁或精神病患者)
(二)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1、立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是在受胁迫、受欺骗或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进行的;
2、伪造的遗嘱;
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
1、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而死亡的。(四)基于财产处分上的原因而遗嘱无效
1、立遗嘱人生前已处分了遗嘱涉及的财产,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
2、遗嘱处分的他人(如夫妻共有、国家集体财产或别人财产)的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五)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而导致无效
1、遗嘱中未保留特留份(如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份额)而导致遗嘱部分无效。
2、遗嘱没有给胎儿保留继承份额,导致遗嘱部分无效。
(六)多份遗嘱的内容冲突造成的遗嘱无效。多份遗嘱的内容存在冲突,必然导致效力较低的遗嘱的失效,具体处理原则如下:
1、公证遗嘱优先于一般形式遗嘱;
2、后订立的遗嘱优先于先订立的遗嘱,无公证遗嘱时,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七)遗嘱形式不合法导致的遗嘱完全失效。如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没有见证人或者见证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等都会导致遗嘱无效。
(八)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遗赠抚养协议因是双务的合同,其法律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再次是继承。对同一财产有不同的方式的,以效力最高的遗赠抚养协议为准。如果,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遗赠相冲突,冲突部分的遗嘱内容无效。
(九)遗产中的分配的财产大于或等于实际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二、如何写房屋遗嘱吗
实践中,一般的遗嘱书写方式是:立遗嘱的目的、财产的具体处理、立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的处分、立遗嘱人、证人、代理人的签名和盖章、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由于立遗嘱人的情况不同,遗嘱的书写不一定遵循上述格式,但必须具有法律效力。遗嘱应符合正式要求。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可以分为公证遗嘱、自拟遗嘱、代理遗嘱、记名遗嘱和口头遗嘱。
三、80岁以上老人立遗嘱有效条件包括哪些
80岁以上老人立遗嘱有效条件如下:
1、立遗嘱人立遗嘱时须有行为能力。如果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行为能力,则不影响他当时所立遗嘱的效力;
2、遗嘱必须表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因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无效。他人伪造的遗嘱无效,篡改的遗嘱,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遗嘱为准。其中有公证遗嘱的,则以公证遗嘱为有效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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