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病情结婚,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患有医学上不应该结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结婚。已经结婚,应该被视为无效的婚姻。
不应该结婚的疾病主要指以下六种疾病:
1、性病。患性病的人除了自己的痛苦外,还传染给他人,危害极大所以禁止结婚;
2、严重的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和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疾病;
3、严重智力低下,患有这种疾病的人分不清是非。有时他们甚至无法识别自己的亲戚,更不用说承担家庭责任和履行夫妻义务了;
4、如果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病和遗传病而未治愈,也应禁止结婚。
对婚前隐瞒病情的规定是什么
1、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手续时,为了确保婚姻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也是会受到《民法典》的保护和规范,其中也规定了如果男女双方在结婚前对对方隐瞒了病症时,也会给婚后的生活带来影响,如果是影响到婚姻状况的疾病,当事人可以向民政局提出申请,要求此婚姻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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