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故逃逸与其相关赔偿事项的权责问题,需明确指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若对他人身体健康构成损伤及损失的,应依照医疗卫生结构所开具的正式收费凭证来确认并赔偿相应的医药费;
此外,还需按照受害者的误工期限、其所受职业的收益状况计赔误工费;
再者,倘若受害者以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为就医或转诊治疗的实际需求而导致交通费用的产生,也应对该部分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