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8日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和证监会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提出了规划、投资、产业、价格、信贷、债权融资产品、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上市融资、利用国外资金等方面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
《通知》提出要多渠道拓展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直接融资途径:支持国家、省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园区、企业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探索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园区内的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资源循环利用企业申请境内外上市和再融资,鼓励企业将通过股市募集的资金投向循环经济项目;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循环经济项目申请使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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