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确权后可以更改子女的名字吗
土地确权后可以更改子女的名字。首先将儿子更改为户主,在土地确权时可以在申请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将申请人名下的土地进行更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二、确权后的土地能建房吗
确权后的土地能建房的,建房流程如下:
1.建房户提出申请后填写建房申请表;
2.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镇政府进行初审;
3.张榜公布初审意见,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
4.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保证费用,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
5.镇政府现场查验,实行建设全程管理;
6.建房户申请竣工验收,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
三、土地确权后村里有权收回土地吗
土地已确权村委没有权收回。土地已确权的,在其土地的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村委在此期内不得因为农户进城落户等原因就收回其承包的土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在承包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收回承包的土地。国家保护城镇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回,不得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引导和支持进城落户的承包户按照自愿补偿的原则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流转承包地经营权,或将承包地返还承包者,也可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在承包期限内,承包人将承包地移交承包人或者依法收回承包地的,承包人因其对承包地的投入而增加了该土地的生产能力,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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