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有哪些情形什么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
1、职工故意犯罪造成自身伤亡,应由职工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如重大责任事故罪,虽然也是造成人员伤亡的犯罪,但就不属于故意犯罪的范畴。
二、工伤怎么赔偿
1、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2、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及合理的辅助器械费用。
3、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伤残津贴。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
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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