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被纳入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因单位解散、破产或辞职、被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账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12、职工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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