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服刑事判决抗诉几次提起诉讼?
不服刑事判决抗诉最多只能提起以此,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如果对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再审申请的,法院不予受理。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二、不服刑事判决书怎么办
1、申请检察院抗诉;若检察院不抗诉,判决生效后,被害人可以申诉,要求再审。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3、可以由代理律师、指定的辩护人或是本人在接到一审判决十天内书面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所谓就算上诉被驳回,也是不会在原有的刑期上面加重的,但是申诉和检察院抗诉是有可能被上一级人民法院在原有的刑期上面加重处罚的。
三、刑事判决书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1、一审刑事案件宣判后,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十日内为上诉期。上诉期内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待定。
2、上诉期内无上、抗诉情形的,上诉期满后的那一日判决生效。如果上诉期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之日。
3、通常情况下,自判决书送达之日的第二日起数至第十日为上诉期,第十一日为判决书生效之日。如果第十日为节假日,将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作为第十日,此日后的那一日为判决书生效日期。在上诉期内,当事人上诉或者检察机关抗诉的,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就始终处于待定状态。
虽然当事人若是不满意司法机关审理的结果,那么是可以在搜集相关资料之后,再次提起诉讼请求的,也即可以提起抗诉。但是并非是所有的抗诉请求都会被受理,只有那些第一次提起抗诉请求,才会被受理。并且在提起时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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