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验旧之后不能作废。已验旧即等于已抄税,是无法直接作废的,只能开具红字发票。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发票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为内部审计及核数,每一张发票都必须有独一无二的流水账号码,防止发票重复或跳号。
已开具的电子发票怎么作废?
第一步,打开税控软件后,点击上方的【发票作废管理】。第二步,点击【发票作废管理】后,再点击【已开发票作废】。第三步,点击【已开发票作废】后来到新界面,点击查询条件下的倒三角形,选择查询条件。这里我以选择【客户名称】为例。第四步,选择【客户名称】后,输入客户的名称或者客户名称的关键字,点击【查询】即可。第五步,点击【查询】后,就会跳出想要作废的已开发票了,然后再点击【查看原发票】。第六步,点击【查看原发票】后,来到发票界面,点击上方的【作废】按钮。第七步,点击【作废】按钮之后,跳出新对话框,点击【是】。第八步,点击【是】之后,会提示已经作废成功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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