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推行商品房新版“两书”
时间:2023-05-29 22:03:30 49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记者昨日从东莞建设部门获悉,东莞从2010年1月1日起,将推行新修订的新版《东莞市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东莞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下简称“两书”),预售、现售商品房未按规定出示“两书”,或将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明年要买房的市民,到时要记得查看新版“两书”。

交楼时必须提供“两书”

据介绍,为了更好地保障购房人的权益,加强商品住宅售后服务管理,建设局日前完成了对“两书”内容的重新修订,并印发给各镇街有关部门,要求各有关部门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要求向购房人提供新版“两书”。

根据要求,从2010年1月1日起,在莞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和商品房现售备案时,须向建设局提供新版“两书”样板审查备案。

经审查后,符合要求的“两书”样板加盖建设局备案章,由建设局存档一份,开发企业取回一份在销售现场公示。

同时,2010年1月1日后取得“两书”的项目,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向购房人提供新版“两书”。

未提供“两书”将罚款

有关人士提醒购房者,买房时,可在东莞建设网上核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两书”版本和内容,是否符合东莞市和国家的强制条款要求。

“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使用商品房时,必须向购房者提供‘两书’。”有关人士表示,未按规定提供“两书”的,将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降低资质等级,还可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全文57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新时间:2024-01-14 11:15:15
查看房地产开发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房地产开发 最新知识
针对东莞推行商品房新版“两书”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东莞推行商品房新版“两书”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