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公房由谁继承呢
单位公房由继承人继承。单位公房的继承是使用权,法律未明确单位公房的继承问题,一般情况,单位的公房如果属于被继承人购买的,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或者按照遗嘱或者遗赠继承;如果单位公房被继承人只有使用权的,当被继承人死亡时,使用权也就相应消失,无法继承。遗产的继承,只能继承自然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公产房继承如何办理手续
公产房继承办理手续如下:
1.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
2.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3.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订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
6.过户申请书。
三、丧失遗产继承权的情形是什么
丧失遗产继承权的情形是: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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