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由董事会投票选举产生的。董事长是公司或机构的最高管理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为公司利益的最高代表,领导董事会,其职责具有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董事长的权力在董事会职责范围之内,不管理公司的具体业务,一般也不进行个人决策,只在董事会开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时才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权。
总裁和董事长的区别
总裁和董事长的区别:
1、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的组织者,一般是股东的代表推举出来代表股东利益,负责监督公司日常运作的人;
2、总裁:常常就是总经理,是股东聘任或者推荐的公司管理层的最高管理者;一般比较大的公司或者公司下属有几个较小或者专业的公司中,称呼总裁的为多,单一公司称总经理为多;
3、职权区别:
(1)总裁是股东聘任或者推荐的公司管理层的最高管理者,一般比较大的公司或者公司下属有几个较小或者专业的公司中,称呼总裁的为多,单一公司称总经理为多;
(2)董事长直接领导公司里的董事会或董事局,以及附设的任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一些专门委员会,是公司的最高领导者,一般是持有最多股份的股东。
4、身份区别:
(1)董事长是公司的实际所有者,收入来源主要是公司的经营利润;
(2)总裁是公司的实际运营者,收入来源主要是合同签订时约定的工资。
5、公司实际经营权的区分:
(1)董事长是每年给总裁下达董事会给公司的经营任务,并对经营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过程监督和结果检测;
(2)总裁是参与战略制定,直接进行公司的日常管理,定期向董事长及董事会汇报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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