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舟山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受理条件有哪些
留学回国大学生落户
二、舟山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办理材料
1.最后一次回国时持用的中国护照
2.《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户口注销证明
4.不动产权登记证
三、舟山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二)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舟山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办理依据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浙公通字〔2020〕5号
第十三条
人才市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单位,可以申报设立单位集体户,用于挂靠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员、高等学校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等人员的户口。
第四十五条
达到杭州市城区积分落户分值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实际居住生活在宁波、温州市城区的,可以凭合法稳定就业凭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凭证、房屋权属证明(含租赁房屋证明)、《浙江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等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实际居住生活在本省城镇地区的,可以凭房屋权属证明(含租赁房屋证明)、《浙江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等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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