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办理登记结婚的方式是:1、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婚姻登记员审查手续,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3、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4、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签名;5、婚姻登记员打印《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民政局如何办理收养手续
民政局收养手续办理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收养的孩子跟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父母对他不可能一开始就有发自内心的喜爱,完全要依赖责任感来抚养孩子,慢慢产生感情。这对父母的要求更高,因此做此类决定更要谨慎。一旦决定好,就有了沉甸甸的责任和义务,轻易不能反悔。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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