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小孩抚养权可以重新要的。一般情况下,由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若夫妻无法达成协议的,且抚养的一方患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行为等不适宜再抚养的情形,一方或双方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离婚谁可以获得小孩抚养权
原告刘某诉称:2004年3月双方经人介绍与被告张某登记结婚,同年婚生一女。婚后双方一起在外打工,但感情一直不好,2009年因其身体不适,需要挂水,被告不懂照顾自己,联想到平时生活中,被告不知道怎么关心人,双方发生吵架,自己生气离家,夫妻分居至今有五六年了,感情早已破裂,诉请与被告张某离婚,原告表示自己生孩子后又动了一次手术,身体不好,请求判令婚生女由自己抚养。
被告张某辩称:双方是分居已有五六年了,但是夫妻隔阂是因工作地点不在一地造成,不同意离婚;如果离婚,要求抚养婚生女,原告支付抚养费,原告5年内打工收入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请求依法分割。本案庭后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原告刘某与被告张某自愿离婚;婚生女由被告抚养,原告支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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