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无效遗产怎么继承
遗嘱无效遗产的继承情况如下:
1.遗嘱部分无效的,并不影响或停止遗嘱其他部分的生效及执行;
2.遗嘱全部无效的,按法定继承办理。
二、如何判断一个遗嘱是否有效
判断一个遗嘱是否有效可以依据以下几种方式: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就是无效的;
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这其中包括了遗嘱人立遗嘱时受胁迫、受欺骗或神志不清;伪造的遗嘱;被篡改的遗嘱内容;
3.由于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先于被继承人而死亡等3种继承人原因可导致遗嘱无效;
4.遗嘱内容涉及到被处分过或无权处分的财产;
5.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的3种情况;
6.遗嘱由于违反了必须遵守的法定程序,形式不合法,不具备遗嘱成立的必要条件,应当遗嘱自始无效;
7.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间冲突,冲突部分的遗嘱内容无效;
8.立遗嘱人表明对财产的处理办法,未清偿立遗嘱人的全部债务,可能导致事实上的无效遗嘱。
9.遗嘱的内容含糊不清或自相矛盾,或者遗嘱所附的条件根本不可能实现,这种遗嘱无效。
三、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哪个优先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遗嘱有优先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开始后,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或遗赠、法定继承,一般按先后顺序处理遗产,被继承人无遗赠扶养协议、无遗嘱或遗赠以及上述继承方式无效的情形,则才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
即只要有生效遗嘱,则不进行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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