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出生时间:
1、户籍证明;
2、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
3、其他有关证明(如接生婆的证言)。
(二)自然人的特殊民事权利能力
指自然人充当特定民事主体的资格,法律只将其赋予符合特定条件的自然人,而不是赋予所有的自然人。
(三)授予特殊权利能力的标准有:
1、国籍。例如,外国人在我国不得以律师身份执业;
2、年龄。例如,男性满22周岁之前,女性满20周岁之前,均不具有结婚的权利能力。
3、性别。例如,在我国,同性之间不得结婚。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是什么
1、民事权利能力自公民出生时就有,而民事行为能力则与公民的年龄和智力状况直接相关,只有达到一定年龄、智力状态正常的公民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2、法律对民事权利能力的规定具有统一性,而法律根据不同年龄和智力状态赋予公民不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实,自然人就是指生活当中的每一个人,而公司法人是指一个团体、组织。公司法人所承担的责任除了有身为自然人的一些基本要求之外,还有一些特定的职责,这一点和普通的自然人是不一样的。并且,自然人的民事和刑事权利能力也是有所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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