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治疗期间的医疗费,以医疗票据为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停工留薪工资,按照工伤前职工的工资待遇和治疗时间计算;
(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11个月的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里的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四)如果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去哪里申请工伤赔偿
(一)如果属于工伤,建议员工自己在受伤一年内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待遇。去申请工伤认定,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社保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社保支付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费用由社保或单位全部承担,工伤治疗的康复期间工资照发,单位按住院按70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和实际支出的护理费用。另外,工伤赔偿基数按照受伤之前12个月的实际正常工作月份应发平均工资计算,社保赔偿的基数如与实际工资存在差额,则单位要承担差额的赔偿责任。如果单位没有办理工伤保险中,则全部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二、工伤赔偿的诉讼期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限定,工人发生意外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议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限定提议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工人或者其近亲属可在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议工伤认定申请。
(二)如果超发生2年的最长申请时效,劳动部门就不会受理该认定申请,也不能通过工伤得到赔偿。是否过了诉讼时效,要看自己的权利是从什么时间被侵害的,是从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两年之内主张,一般法院都是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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