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2300受理哪些投诉
12300,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的特服号码。凡使用手机或固定电话的消费者,在向经营者投诉后15个工作日内未得到答复、或者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均可拨打免费投诉电话“12300”申诉。但话费争议发生时距提起申诉时超过五个月的,其他申诉发生时距提起申诉超过二年的,可不予受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提醒广大用户,在通过实体或者互联网渠道办理电信业务、使用电信和互联网服务以及下载手机应用软件时,如发现个人信息泄露、恶意扣费等情况,可向相关企业投诉或向电信管理机构申诉举报。
二、12300不予受理范围
申诉受理机构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诉不予受理:
(一)属于收费争议的申诉,申诉事项发生时距提起申诉时超过五个月的,其他申诉,申诉事项发生时距提起申诉时超过二年的;
(二)申诉人与被申诉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执行的;
(三)申诉受理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四)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五)不符合规定的申诉条件的;
(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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