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后,买方需要返还卖方房屋。合同解除后房屋返还的处理方式是:首先要将房屋进行转让;其次还需要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需要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房屋买卖合同流程
1.签订《认购书》。《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之前所签署的合同文件。
2.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3.与开发商指定的银行签订《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在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前,由开发商通过协议将购买人对期房的期权让与给金融机构作为取得金融机构贷款的担保。待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开发商解除担保,购房人将房产证抵押在银行处作为偿还贷款的担保。
4.办理预售登记。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与购买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即《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5.《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登记备案。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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