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
商标评估的定义商标评估是根据特定目的,遵循公允、法定标准和规程,运用适当方法,对商标进行确认、计价和报告,为资产业务提供价值尺度的行为。商标评估属于无形资产评估的一种类型。
2、原则
①一致性原则。即商标评估提供的信息与商标业务所需要的信息是一致;
②客观性原则。指评估事实是有充分依据的,作出必不可少的假设是与事实相一致的,不得与事实有冲突并被征伪;
③合理性原则。商标评估中的主观活动必须体现事物的内在联系的逻辑,符合商标业务的客观需要;
④重要性原则。要求商标评估对价格计量和评估精度均发生作用。
一、知识产权出资设立公司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需要进行评估。
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虽然目前现金出资已经不需要验资,但是如果用知识产权出资,仍然需要进行评估。对于知识产权的价值,仅仅股东之间达成一致认识还不够,需要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来确定价值。
2、评估机构。
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也并非找任何评估机构都可以。
根据《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知识产权评估应当依法委托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所以,委托评估机构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的时候,要注意评估机构的资质问题。
3、可以出资的具体权利。
商标、专利、著作权均可以作价出资。
企业的商誉、特许经营权有的时候也会被认为属于知识产权的范围,但是根据法律规定,不能作价出资。
4、公司已有的知识产权不能为自己增资。
有的公司有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而且非常有价值,于是想把这些商标、专利的价值进行评估,进行增资。这是不允许的。
对于公司自有的知识产权,并非股东的资产。而出资也好、增资也有,指的是股东出资或者增资,并非企业自己给自己出资、增资。
所以,不管企业的知识产权已经多么有价值,都不可能自己给自己增资。
二、资产评估的特点
1、现实性:现实性是指以评估基准日为时间参照,按这一时点的资产实际状况对资产进行的评定估算。现实性要求资产评估活动必须关注资产的现实存在状况,其假设特定资产(动产、不动产、无形资产及企业产权等)在未来会延续当前时点的存续状态。而在以投资评估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中,则会更多的考虑新的产权主体引入所带来的协同效应。
2、市场性:市场性是指资产评估区别于其他会计活动的显著特征,资产评估活动更加关注公开市场价值,而非账面上对于历史成本的记载。
3、预测性:预测性是指用资产的未来时空的潜能说明现实。资产评估是在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发展到了相当高的程度以后才出现的。是指专门的机构或专门评估人员,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以货币作为计算权益的统一尺度,对在一定时点上的资产进行评定估算的行为。
4、公正性:公正性是指资产评估行为对于评估当事人具有独立性,它服务于资产业务的需要,而不是服务于资产业务当事人的任何单独一方的需要。
5、咨询性:咨询性是指资产评估结论是为资产业务提供专业化估价意见,这个意见本身并无强制执行的效力,评估者只对结论本身合乎职业规范要求负责,而不对资产业务定价决策负责。在资产评估行业十四五规划中,扩大咨询在资产评估业务收入中的比例已成了一个重要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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