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利息自支付工程价款之日起计算支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下时间为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以交付日期为准;(二)建设工程未交付的,以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的日期为准;(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未结算的,以起诉日期为准。
利息自工程款到期之日起计算支付。利息应该跟在本金后面。什么时候应该支付本金,如果没有,什么时候应该支付利息。
你很清楚这个问题。我国法律对拖欠工程款的利息支付有规定。您可以从本文的介绍中详细了解它,并且您可以知道发生了什么。对我们这些工人来说,我们需要仔细观察,学会用法律来保护我们的权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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