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可以强制执行。对探望权强制执行不是一般的强制执行,法院不能直接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而是通过罚款、拘留措施,强迫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的一方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
所谓探视权,又称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协助非抚养一方行使探视的权利。
一、离婚后前夫不让见孩子该怎么办
离婚后前夫不让见孩子的,当事人可以起诉要求行使自身的探望权。
离婚后,孩子让前夫直接扶养的,当事人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前夫不让看孩子的,当事人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探望权作出判决,让当事人在一定时间内能探望孩子。
如果探望权在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中已有明确的,被拒绝探视的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协助探视。仍拒不探视的,可以要求对其采取拘留、罚款、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强制执行措施。但是,如果孩子明确表示不愿意被探视的,法院无法强制进行探视。
探望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但是,如果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甚至严重损害子女的利益时,就应对其探望权的行使给予必要的限制。
二、离婚后可以去看孩子吗
离婚后可以去看孩子。法律上称为探望权。探望权,又称会议和沟通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议、沟通和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权;中止理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权。行使子女探望权是指离婚后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父母在探望权离婚时,一般会就探望方式和时间安排达成协议。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就孩子的探望进行了协商,并详细安排了探望方法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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