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具备用人资质均应发放津贴
网友“铿锵玫瑰”提问:“这个好像只针对国企等大型企业吧?”一些市民也表示,听说过高温津贴,但从未领到过,是不是自己所在的企业不在应发放的行列。发放高温津贴对用人单位性质有无限制?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提供了一份2013年省人社厅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记者看到,文件规定指出的为“用人单位”,并未进行其他限定。
人社部门表示,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该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这里的用人单位是所有具备用人资质的单位,并非只有大型企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的,劳动者有权向人社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二、看工作场所温度不分工种类别
网友“低调”问,厨师炒菜时室内达到50℃,有没有待遇?有市民说自己是聘用的合同工,没有领过高温津贴。此外,辅警、快递员、送餐员、农民工等职业也是市民关注的焦点。市人社部门介绍,所有企业必须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工作岗位是室内还是室外、职工上的是白班还是夜班、在单位做何种工作等,都不是能否享受高温津贴的限制条件,只要职工的工作场所温度符合高温津贴发放条件,都应该享受津贴。
且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从成本中列支,记入工资总额。
三、在工作岗位中暑可申请工伤
有市民表示,自己去年曾中暑晕倒,公司给自己放了几天假,还买了防暑药品,引来许多人点赞。记者从人社部门了解到,在工作时间内,职工在岗位上中暑,可以申请工伤。申请工伤应该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住院资料,同时要按规定出具职业病医院的诊断结论。
一旦职工中暑,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向所在人社部门提供报备,并在一个月内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个人也可提出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医疗费按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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