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重大情形如下:
1、以非书面形式签订的;主体不合格的;
2、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
3、存在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情形的;
4、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签订的;
5、通过未授权代理人签订的;
6、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
7、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8、被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一、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无效认定
(一)签订的合解协议显失公平的;
(二)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协议。
(四)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协议,损害了国家利益;
(五)协议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六)达成的协议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七)达成的协议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八)协议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买车贷款合同和实际金额不符
若存在欺诈、胁迫、损害第三人或公共利益、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情况,可以通过诉讼主张合同无效;如确认合同无效,可要求返还您应有的款项。如您认为合同存在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况,可要求撤销,并要求对方赔偿由此给您造成的损失。如有争议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全文49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