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违法行为。
1、这应当属于土地使用权争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当先向乡(镇)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处理,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不存在权属争议,就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返还。
2、《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有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第2款规定: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处理。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可见,土地权属争议应当先由人民政府处理,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起诉。
3、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宅基地使用权属于自己,那么对方占用自己宅基地的行为就是侵权,这种情况下不需要经过土地确权程序,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返还。
一、宅基地确权是什么意思
宅基地确权就是宅基地使用权确权。是由于目前的宅基地使用使用没有完全按照法律法规来办理,随着土地管理的深入,发现许多问题,比如手续不全,宅基地的具体情况不明,面积多占,发证率不高,以前是该集体现在转出的人员的宅基地等等。现在就按相关法律法规重新确认宅基地使用权,重新登记发证。都是用公尺实地测量,当然每家都测。界限争议,要看什么样的争议,没有什么不好处理的。只要在争议双方有合乎程序的宅基地使用证,同时双方的宅基地使用面积都没有超出规定,这种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的争议,法院不受理,只能由政府处理,如果双方都不妥协,处理起来就比较慢。其它情况,按法规办没有什么不好处理的。
二、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有哪些
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对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1、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司法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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