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有关离婚的新规定是《民法典》中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增加了离婚的冷静期,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新增的离婚冷静期是指是在夫妻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三十天内,任意一方如果在冷静之后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期限届满后,未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申请。
怎么申请离婚2021年
1、首先是需要协议离婚的夫妻签订好书面的离婚协议,也就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就婚内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问题等达成一致意见,然后提出离婚申请。
2、把离婚协议书交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认为符合条件的,发给《离婚申请受理回执单》。
3、等待30天的冷静期,在第二个30天之内彼此带好证件,共同前往民政局登记离婚并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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