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因为工伤导致的合理的医疗费和药物使用费,单位应当赔偿
1:工伤工资照发,报销医药费,一般没有奖金和绩效奖励。
2受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按月支付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发放。
一、四级工伤赔偿金的项目是什么
1、工伤医疗费用。一般包括住院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
2、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康复性治疗的,须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并报经办机构确认。
3、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4、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人员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7、伤残津贴。
二、喀什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
喀什四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1个月;2、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3、其他费用,诸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等,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工伤的,可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原来的工作岗位,同时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伤残津贴的待遇。其中,如果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话,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具体按照喀什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需要注意,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话,需要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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