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主要职责包括:
1、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决算计划;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和赔偿计划;
6、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计划;
7、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计划;
8、决定设立公司内部管理机构;
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注册公司法人的股份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注册公司法人的股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第四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经理,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3、制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6、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经理出席董事会会议。
二、股东可以履行哪些职权
一、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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