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过户具体有哪些手续
房屋过户具体有的手续如下: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3.办理立契手续、缴纳税费;
4.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
二、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的资料
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交的材料有: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判决书;
7.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8.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意转移的意见书。
三、房屋过户需要等待多久
房产过户的时间会在3个月左右。法律规定,房地产转让当事人会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有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对提供的文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法律依据为《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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