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政府征地按照约定补偿租赁人。
一、房屋租赁合同拒绝履行是否就属于违约?
在一般情形下,房屋租赁合同因拆迁无法执行属于违约。但是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拆迁时的处理方式,那么则不构成违约。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该如何操作
行使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的方式是:当事人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合同可以解除。
三、房屋租赁合同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吗
房屋租赁合同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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