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没有血缘关系的继子签了财产继承协议有效吗
非亲生继子女可享有继承权,前提是其与继父母间建立合法有效的抚养关系。
根据相关法规,此种情况下的继子女等同于亲生子女,在法定继承环节中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继父母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丈夫过世如何继承财产
当涉及到配偶不幸过世的遗产继承问题时,若该配偶在生前已立下合法且生效之遗嘱,则应依据此份遗嘱中明示的顺位与分配比例进行遗产分配。
如配偶并未留下任何形式的遗嘱,则依照法定顺位来分配遗产。
这其中,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其配偶、子女以及父母;而第二类继承人则涵盖了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弟姐妹们。
需要注意的是,遗产分配的起始阶段,应首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而第二顺位继承人则无权参与。
若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部缺失,那么第二顺位继承人方可依法继承。
在同一顺位的继承人之间,他们所能获得的遗产份额应保持平等,但若各继承人达成共识,也可允许遗产份额有所差异。
这里所提到的“子女”,不仅包含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还包括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同样地,“父母”也不仅仅指亲生父母,还包括养父母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父母;至于“兄弟姐妹”,则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全文77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