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师属于学校专职聘请的教师,是严禁开办私人补习班补习功课收取补习费用,根据私设补习班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如果情节严重,引起较大的社会反响,同时有损学校声誉和教师职业素养的,学校应予以辞退,同时教育局将介入审查,根据情节是否严重,吊销教师资格证书,开除出教师队伍。
在职教师私自补课违法不违法
在职教师私自补课是违法的,教育部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就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作出六条禁令:
一是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是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是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五条学校或者教师在义务教育工作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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