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坏公共物品照价赔偿”这句标语相信大多数在公共场所都有见过,在生活中,当你的私人物品被他人损坏,相必你第一反应也是觉得对方应该赔偿吧,至于赔偿数额怎么计算,通常没有固定的标准,可以双方协商。
被他人损坏财物怎么计算赔偿数额,首先被损害人应该自己评估大概的数额,因为法律并没有对财物损坏赔偿的计算标准作出规定。
1、如果是数额较小的,比如3000元以内的,最好双方协商解决,至于赔偿数额计算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双方协商不成的,建议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解决,起诉涉及诉讼流程,如果当事人对于诉讼程序不熟悉建议可以事前咨询故意毁坏财物专业的律师。
2、如果数额较大,例如超过5000元或者超过三次毁坏财物的,这个时候对方就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了,此时应该通过报警的方式解决,如果对方成立犯罪,将会被检察院提起公诉,赔偿方面被损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那么到底被损坏的财物应该怎么赔偿呢?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对侵害财产所造成的损害,首先应该考虑的是,能返还原物的,要返还原物;原物损坏但能修复的要尽量修复;
其次,修复后影响其质量和价值的,应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最后,如果不能返还原物或恢复原状的,可以用种类和质量相同的实物赔偿,或按照被损害财产的实际价值赔偿。
被他人损坏财物的当事人,在索赔过错肯定会或多或少遇到一定阻碍,此时应该合理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也是一个很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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