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乘车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应向谁要求赔偿
乘车人因交通事故受伤,有两种途径要求赔偿。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因此,乘车者可以根据自己与承运人形成的合同关系,提起违约之诉。也可以向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当事人提起侵权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因此,身体受到伤害的乘车者,可以选择任何一方要求赔偿,但是不能同时提起这两种诉讼。
二、发生交通事故乘车人员受伤责任主体
如果你是运输公司雇员,公司为乘客提供乘车服务,你对交通事故发生有过错,公司赔,然后公司可以追究你的责任。如果你是个人为他人提供有偿运输服务,你有过错,你赔。无过错,承担相应责任。你个人为他人提供无偿运输服务,有过错,承担相应责任;没有过错,不赔。
三、出租车出车祸乘客受伤怎么办
出租车出车祸乘客受伤的,乘客可以要求出租车司机或者其所属公司和事故直接责任人要求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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