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一、从业人员未满60周岁;
二、驾驶证、身份证均有效;
三、证件为正常状态(非被扣、废业、异常等);
四、不属于有关法规、文件规定的吊销、注销范畴的从业资格证件;
五、已按规定参加在继续教育;
六、从业资格证件未超过有效期180日。
办理材料
持从业资格证、驾驶证、身份证、驾驶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规定的照片二张
办理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四中路11号甲5沈阳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办事大厅
受理公众办事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联系电话25849816
办理流程
一、由本人填写《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并签字;
二、符合条件的3个工作日后可领取从业资格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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