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认定书没出,可以去告当事人的吗
在某些特定状况下,即使没有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仍然有权利提起诉讼。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要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检验以及调查所得出的各种事实资料和有关的技术鉴定结论,迅速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以此作为处理该起交通事故的主要依据。
具体来说:
首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尚未出炉之前,当事人便有权提起诉讼;对于与交通事故所引发的赔偿纠纷问题,当事人可以选择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进行调解,亦可径行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法定的民事诉讼程序。
但若经过交管部门的调解之后,双方仍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协议或虽已签署调解书却未能按照约定履行的情况下,当事人则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二、发生交通事故有司机开车是挂靠公司车主赔偿不起车主有责任吗
在汽车挂靠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中,车主无需承担责任。
依照相关法律条文规定,若以挂靠形式进行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并对第三者造成损害,只要认定事故责任属于该机动车本身的责任,那么挂靠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就应当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就汽车出借这个问题而言,如果出借人存在明显过错(例如,已知借用人缺乏驾驶资格),那么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反之,若是其未存在过失行为,则无需负担赔偿责任。
由于租约、借用等原因使得机动车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员与实际使用者并不为同一人,此时若出现交通事故并导致了第三者的损害,在属于机动车自身责任的情况下,应由机动车的实际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若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者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那么亦需承担相应程度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三节 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七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驭畜力车应当年满16周岁,并遵守下列规定:\n(一)不得醉酒驾驭;\n(二)不得并行,驾驭人不得离开车辆;\n(三)行经繁华路段、交叉路口、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或者窄桥、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超车。驾驭两轮畜力车应当下车牵引牲畜;\n(四)不得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随车幼畜须拴系;\n(五)停放车辆应当拉紧车闸,拴系牲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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