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盗窃十九起潜逃八年终获刑
时间:2023-06-11 09:45:16 17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合并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1.2万元。

1999年12月7日夜,被告人刘某伙同他人窜至淮滨县赵集镇郑寨村村民李某家中,撬门入室将李某绑住,抢走黄牛、电视机、录音机等物品。

1997年农历八月至2000年农历腊月期间,被告人刘某伙同他人先后窜至河南省淮滨县、安徽省阜南县等地,作案18起,盗窃村民简某等人家的牛、猪、羊及其他物品,价值3.4万余元。

案发后,被告人刘某潜逃,2008年年初落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了抢劫罪和盗窃罪,应予数罪并罚。

宣判后,被告人刘某当庭表示认罪。

认识抢劫罪:

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犯罪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严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全文56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刑事责任能力 最新知识
针对抢劫盗窃十九起潜逃八年终获刑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抢劫盗窃十九起潜逃八年终获刑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