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区的房地产公司经常出现管理不当的问题,过去很多住宅区的所有者可能不怎么追究或处理,但现在住宅区的所有者知道法律后,进一步保护自己的权益,所有者应该怎么处理呢通过业主管理委员会,可以向房地产主张服务合同项下的权利,依法解除服务合同,选择别的房地产。如果没有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大家可以团结起来通过法定程序解决。你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对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损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协商,解决管理纠纷。
前业主欠物业管理费怎么处理
前业主欠物业管理费,现任业主该如何维权?
刚买的房子正在装修,突然一片漆黑。一问物管处得知,停水电竟因物业公司还未收到前业主的物业费。我前面的业主没交物业费,这能怪我吗?凭什么停我的水电呢?新业主很郁闷,无奈之下向本报投诉。
业主装修遭莫名断水电今年6月,来自山东的高先生和几个朋友在海口椰林路某小区看中了一套280平方米的二手房。8月12日,高先生和原来的业主李女士办了过户手续。因为之前一直没有时间装修,所以高先生并没有入住。前几天,高先生准备将房子转租出去,便开始对房子进行简单装修。没想到25日下午,正在装修的时候,房子的水电突然被停了。到物业一问,高先生才知道物业断水电竟因为前业主李女士尚欠4000多元的物业费。
高先生感觉物业公司此举有些莫名其妙,前面的业主欠费与自己有什么关系呢?物业公司签约入驻本小区,对小区内业主进行物业管理的服务,收取物业管理费,是一种权利义务的关系,自己作为小区业主之一,有权享受到物业公司的服务,物业公司凭什么无故停止对自己的服务呢?
物管:对房子不对人
对此,对该小区进行物业管理的物业公司李经理李经理称,新业主没事先来物业咨询,因而不知道前业主欠了那么多物业费,这是新业主的疏忽。对于高先生的不满,李经理竟解释为,他们只能对这套房子停止服务。
如果他们不将物业费交上,我们就停止服务。李经理的态度很强势,声称如果高先生不服,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
律师:物业无权停人水电
尽管物业公司再三强调自己只是停止服务,但是物业公司究竟有没有权利停水电呢?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大弘律师事务所的刘长征律师。刘律师说,在高先生与李女士所签订的协议中,卖方(即李女士)必须将物业费、管理费清算。现在名义上确实是李女士欠下物业费,应该由物业和李女士协商解决。如果前业主不缴纳物业费,物业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起诉进行追缴。但这一欠费问题与新业主没有关系,物管拒绝对新业主服务是没有道理的。
同时刘律师也表示,前业主欠物业费和新业主的用电是两回事,应该各算各账。物业公司在业主没有缴纳物业费的情况下,可以不提供物业服务,但没有权力对业主的房屋进行停水电,况且新业主还没享受到服务,拖欠物业费的问题自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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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去年10月,我通过中介公司买了套二手房。最近,物业公司上门收今年上半年物业费时说,上家去年的物业费没有交,让我一并付掉。来信请问,上家以前欠的物业管理费,如今应该由谁来承担?读者家明
答:《关于本市居住房屋交易期间物业管理服务费支付等问题的通知》(沪价商[2002]039号)规定,非新建商品住宅,即二手房的买受人自房屋产权转移之日的次月起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房屋产权转移之日的当月及以前的物业费由房屋出售人支付。如果上下家在买卖合同中对此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可见,如果你们在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上家欠的物业费不该你来缴。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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