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
(1)上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集;
(2)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发行人依法申请公开发行证券所报送的申请文件的格式、报送方式,由依法负责注册的机构或者部门规定。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特点
(一)特定性
一般地说,非公开发行债券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募集对象的特定性;其二,发售方式的限制性。这两大特质使得其能够在许多国家获得发行审核豁免。
(二)限制性
其次,非公开发行的发售方式是有限制的,即一般不能公开地向不特定的一般投资者进行劝募,从而限制了即使出现违规行为时其对公众利益造成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在这种情形下,通常的证券监管措施,如发行核准、注册或严格的信息披露,对其就是不必要的,甚至可以说是一种监管资源的浪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八条发行人依法申请公开发行证券所报送的申请文件的格式、报送方式,由依法负责注册的机构或者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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